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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孩吃了店员给的面包身亡 该谁担责?如何急救?
浏览数 : 49    编辑人 : Sam    发布时间 : 2019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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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晚8点多,余杭一个6岁小男孩吃了一块面包,不小心呛入呼吸道,抢救无效窒息而亡。孩子母亲周女士说她怎么也想不到,孩子就吃了块面包,怎么就要了命?

事情发生在杭州未来科技城万达广场负一楼一家叫“婵之云”的内衣店里。当时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里面挑选内衣,三个孩子在店里玩。孩子姑姑说看到店员给了侄儿一块面包,孩子很快就吃完了。

店员小黄事发时也在现场。“小孩自己想吃,我们同事也是好心,就给了他一块,面包还挺大的,他一口就塞下面包,吃下就噎住了。”

“孩子吃了面包后脸色就不对了,像是要吐,他手在挥啊,大概是难受,不让碰他。”孩子姑姑说,“一分钟不到啊,侄儿就倒地上了,大小便失禁。”

孩子姑姑在现场给孩子做了心肺复苏,紧急送到医院后孩子的呼吸心跳都没了,医生做气管插管,看到气管上方有一块食物堵在那里,初步判断是食物堵塞气管口造成窒息。

孩子没有抢救回来,不幸身亡,给孩子面包的店员是负责收银的姑娘,也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目前,警方已排除该事件为刑事案件。

店员和超市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嘉宾: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康海杰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斯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初始委员倪泓

三位律师的意见一致,这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店员原则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店员不存在故意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也即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个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女店员和孩子以及孩子父母之前不认识,无任何瓜葛也没有前仇旧恨,不存在加害的主观故意,警方也排除了刑事案件。

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女店员存在故意侵权行为。

第二,店员不存在过失的过错。

但她是否存在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过失呢?

根据报道所述,在店员给男孩面包吃时,男孩的母亲(即法定监护人)及姑姑均在现场,且姑姑也看到店员给孩子吃面包的情节,但两人均未阻止孩子接受店员的面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以常识判断,小男孩吃面包不致敏或致死。

6岁男孩已是学龄儿童,从一般生活经验来看,其已具备独立进食包括本案中面包在内的常见食物的能力,按照一般社会经验法则判断基本也不会存在危险。

由此,在男孩母亲和姑姑的认可下,店员的合理注意义务非常有限,给予男孩简单易食的面包,其行为本身也未违背善良风俗。

在男孩发生噎食后,店员及时拨打了120,并跑去商场服务台叫人帮忙,也属于合理的救治措施,同时,孩子姑姑也给孩子做了心肺复苏,但仍然未能救回孩子。

事件中也无证据证明女店员有明知6岁男孩无独立进食能力,仍放任6岁男孩独立进食面包而积极追求其死亡后果的主观意识。

综上,女店员在事件中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行为,对6岁男孩的死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这是一场不幸的意外。

6岁男孩因在进食过程中窒息死亡,超出正常事故预见范围,若医院可以进一步证实,小男孩的死因为一次性咬食面包过多、吞咽过急造成,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偶发因素而导致窒息死亡,这就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但如果店员给男孩的食物不是面包,而是属于幼童极易发生噎食的瓜子、花生米、豆子等,其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孩子在进食后,可能会发生危险而仍然疏忽或者懈怠,则其对损害结果就有一定的原因力,可认定其有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遇到异物卡喉到底是心肺复苏还是海姆立克?

“你能憋气多久,异物卡喉的黄金急救时间就是多久。”

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浙大二院急诊医学科主任张茂说,从感到窒息到心跳停止,是卡喉患者们有效的急救时间。

“时间长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肺活量,一般不会超过五分钟。”

张茂主任解释,喉头位于气管顶端,是呼吸的要道,异物卡喉如果只是卡在食道的第一狭窄处,问题不大;一旦误入气管,那就是呼吸道梗阻,会引起窒息。

“窒息一般5分钟后就会心跳停止,而且由于大脑缺氧,多是不可逆的脑死亡,即使抢救过来也可能成为植物人。”

据报道,事情发生后,孩子姑姑在远程指挥下做了心肺复苏,并没有什么效果,20分钟后120赶到,但心跳已经停止,一边急救一边送到医院后,仍然没有救回这个小生命......

有网友说:这个时候应该做“海姆立克急救”,而不是心肺复苏。

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

张茂主任说:“第一时间做海姆立克急救取出异物当然是最佳方案,但不代表现场的心肺复苏是不必要的。”

张茂主任解释,从窒息到心搏骤停一般五分钟,而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时的复苏抢救,4-6分钟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

“急救现场的情况是很复杂的。”张茂主任说,他不清楚现场,不好判断当时心肺复苏的时机是否恰当,但从新闻报道来看,从孩子卡喉到120到达之间有20分钟的时间,很大可能已经发生心脏停跳,那么这时心肺复苏是必需的。

那么,异物卡喉后的正确急救步骤是什么?

“因异物卡喉已经不能说话或呼吸时(确认是气管阻塞),最重要的现场急救就是在心跳停止前想办法取出异物,临床急救医学中一般都推荐海姆立克急救法;但如果取出不成功且已经心跳停止昏迷了,必须立刻做心肺复苏。”

现场急救很重要直接送院救治率较低

“因异物卡喉发生窒息的两个主要群体,是老年人和学龄前幼儿。”

张茂主任说,幼儿们大多是因为哭闹跑跳的时候不小心把食物呛入了气管,最常见的是坚果和果冻,像花生米、山核桃仁等,颗粒比较小。

老年人发生异物卡喉的原因比较多,且发生率每年都在提高。

“异物卡喉引起窒息的时候,现场应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尽快自救取出异物是最重要的,因为黄金时间真的很短,窒息越久,就是越严重的脑损伤,这是不可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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