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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健康
6月2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食药署”今天(23日)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部分规定,包括增加锭状、胶囊食品营养标示单位,修正热量及营养素标示方式等,业者更易落实也助消费者了解,将于2024年7月1日上路。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杨依珍举营养宣称为例指出,过去业者可能会用“少”、“不含”等字眼来表达是否含有特定热量或营养素性质,修正后要明确标示为“具有”或“不具有”。
还有一个重点是增加锭状、胶囊食品营养标示的单位。杨依珍表示,原本是用每份或是克、毫升等方式标示,未来可用颗、粒、锭等单位表达,符合实务需求外,民众也更容易理解。
杨依珍另提到,如蛋白质在一定程度以下仅微量时,可以标示为0,但可能仍会标示热量,容易造成混淆,因此这次也修正热量及营养素得以0标示的规定,让其一致化,才不会造成矛盾。
“食药署”表示,考量须经查验登记产品因应尚须时间配合调整,此应遵行事项实施日期为2024年7月1日生效。未依规定标示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3万元(新台币,下同)至300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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