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35年前的今天,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
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
第一个全国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
从此,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消费者自发保护
进入消费者组织保护的轨道。
一起来回顾下历史长河
1991年
首届3·15晚会举办
199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颁布,
这是我国第一部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
这一年,
是中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春天。
2003年3月12日
中消协举行“不平等格式条款
系列点评活动启动通报会”,
让“霸王条款”曝光于阳光之下,
让消费者获得平等消费环境。
.........
35年来,
中消协坚持与消费者同行,
逐步丰富完善了
受理投诉、调解纠纷、
宣传教育、调查监督、
比较试验、揭露批评、
支持诉讼、参与立法等
一系列的工作方法和手段,
在消费维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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